I-526E 是区域中心投资人进入 EB-5 流程的第一份正式申请。它既要证明投资人本人符合条件,也要证明所投项目符合《EB-5 改革与诚信法案》(EB-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, RIA)的要求。材料分散在投资人、律师和区域中心三方手中,任何一方的疏漏都可能导致补件通知(Request for Evidence, RFE)甚至拒签。本文按模块梳理一份通用清单,并指出常见遗漏。具体项目的材料以律师与区域中心的指引为准。
一、表格与费用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I-526E 表格 | 投资人本人签名;区域中心须在表格中确认投资人已认购 |
| 申请费 | I-526E $3,675(2025 年 11 月法院裁定后恢复的费用表);2026 年 11 月 30 日起递交为 $7,850 |
| EB-5 诚信基金费 | $1,000,与申请费分开支付 |
| G-28 | 律师代理授权书(如有律师代理) |
| G-1145 | 电子受理通知(可选) |
费用随政策调整,递交前请以 USCIS 现行费用表为准。常见疏漏:诚信基金费与申请费合并为一笔支付、支票抬头写错、表格版本过期。USCIS 对过期版本的表格会直接退件。
二、投资人个人文件
- 护照个人信息页及签证页;在美申请人另附 I-94 与现有身份批准文件。
- 出生证明;已婚者附结婚证;有随行子女者附子女出生证明。
- 如有曾用名,附改名文件。
- 简历或职业经历说明,用于配合资金来源叙述。
- 若投资人曾经递交过其他移民申请,附相关受理或批准通知。
常见疏漏:家属文件只在 I-485 或 DS-260 阶段才补;实际上配偶与子女的身份关系最好在 I-526E 阶段就一次性列明,以减少后续程序中的核对成本。
三、区域中心提供的 NCE 与项目文件
RIA 之后,项目层面的文件由区域中心通过 I-956F 向 USCIS 预先提交。投资人递交 I-526E 时,可以在 I-956F 待批期间递交,但审理以 I-956F 获批为前提。区域中心通常会向投资人提供以下文件副本或摘要:
- I-956F 受理或批准通知。
- 新商业企业(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, NCE)的组织文件:有限合伙协议或运营协议、认购协议、私募备忘录。
- 商业计划书与经济影响报告(就业创造测算)。
- 目标就业区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, TEA)认定材料(如适用)。
- 资金监管安排:第三方基金管理人协议,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替代方案说明。
- 投资人已完成认购与注资的证明:汇款确认、托管(escrow)入账证明、NCE 出具的认购确认函。
常见疏漏:投资人只拿到营销版本的项目介绍,而没有拿到 I-956F 所附的正式文件;认购协议签署日期与汇款日期前后颠倒,与资金路径叙述不一致。
四、资金来源证明包
资金来源(source of funds, SOF)是 I-526E 被 RFE 的头号原因。证明要求包含两层:资金来源合法(source)与资金路径清晰(path)。
| 来源类型 | 核心文件 |
|---|---|
| 工资与奖金 | 劳动合同、工资单、个人所得税记录、工资入账银行流水 |
| 经营收入与分红 | 公司注册文件、财务报表、分红决议、公司完税证明、分红入账记录 |
| 房产出售 | 购房合同与付款记录、产权证、出售合同、交易税费凭证、售房款入账流水 |
| 股票证券 | 证券账户对账单、买入卖出记录、资金划转凭证 |
| 赠与 | 赠与协议、赠与人的资金来源证明(须追溯到赠与人的合法来源) |
| 继承 | 死亡证明、遗嘱或继承公证、遗产分配记录 |
| 贷款 | 贷款合同、放款记录、还款能力证明;投资人本人须承担主要偿还责任 |
外加一份由律师撰写的资金来源叙述(SOF narrative),把每一笔资金从起点到投入 NCE 的路径串联起来。中国大陆投资人还须说明外汇出境路径,不得通过违规渠道。
常见疏漏:
- 只提供最近一两年的税单,而叙述中的资金积累跨越十年以上,时间线无法闭合。
- 房产增值部分无评估或交易凭证支撑。
- 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用,分红未经公司决议或完税。
- 赠与只证明到赠与人,没有再往上追溯。
- 资金路径中出现第三方代付或代收,却没有解释。
更多细节可参考站内文章 资金来源证明常见的五个坑。
五、翻译与认证
USCIS 规定(8 CFR 103.2(b)(3)),任何外文文件必须附完整英文翻译,并由译者出具证明,声明其有能力翻译且译文完整准确。实务要点:
- 翻译须逐字完整,不可只翻”摘要”;表格、印章、手写批注也要翻译。
- 译者证明须注明译者姓名、签名、日期与联系方式。
- 公证并非 USCIS 的强制要求,但部分文件(如赠与协议、继承材料)经公证可增强可信度。
- 银行流水如数百页,仍需全部翻译;可与律师商议提供关键页翻译加整体说明,但须符合 USCIS 要求。
常见疏漏:翻译件缺少译者证明;同一人名在不同文件中拼写不一致;日期格式混用导致审核员误读。
六、递交环节
- 递交地址:I-526E 寄往 USCIS 指定的 lockbox,地址随时可能变更,以 USCIS 官网为准。
- 材料顺序:建议附目录(table of contents)与分隔页,按表格、费用、个人文件、项目文件、资金来源的顺序装订。
- 签名:须为投资人本人手写或 USCIS 认可的签名形式,不接受他人代签。
- 留存:全套材料扫描备份,后续 I-485、DS-260 与 I-829 阶段都可能需要引用。
- 优先日期:I-526E 的递交日即为优先日期,直接影响排期,务必确认递交成功并取得受理通知(I-797C)。
常见疏漏:寄出后未跟踪快递签收;受理通知上的姓名或生日有误却未及时申请更正;未将递交副本交给区域中心备案。
要点速览
- I-526E 材料来自投资人、律师、区域中心三方,建议用统一清单逐项勾选。
- 申请费与 $1,000 诚信基金费须分开支付,表格版本以 USCIS 官网为准。
- 项目文件以区域中心的 I-956F 正式版本为准,不要用营销材料替代。
- 资金来源要同时证明”来源合法”与”路径清晰”,时间线必须闭合。
- 所有外文文件须附完整英文翻译与译者证明。
- 递交日即优先日期,递交后务必核对受理通知信息。
本文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具体材料请以律师和区域中心的指引为准。